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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日常使用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1日 10:45 点击数:

车辆日常使用管理办法

 

为统一车辆管理,合理调配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有大客车5辆,主要负责4校区往返通勤用车;中巴车2辆,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调研;公务车5辆,作为业务用车和机要车使用,所有车辆由综合科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2.所有车辆的附属材料,除行驶证、保险卡及各类通行证随车放置外,其余证件均由综合科专人负责保管;

3.用车部门需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由学校公车办签字盖章,附上相关用车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用车函等)送后勤处车队调度室,调度员做好用车安排记录,确定派出车辆及驾驶员;

4.出车前,需提前检查,需例行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车辆性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联系车辆负责人,及时调配其他车辆。

5.车辆返回收车时,当班驾驶员需记录车辆运行情况,并填写《公务用车登记表》,如出差或长途返回,注意查看油料是否充足,临近或低于三分之一时,应加满油料,并清洗车辆后入库存放;

6.车辆如无出车任务,每天由当班人员检查车辆运行情况、油量、车辆整洁度后,停到指定位置存放,调度员不定时巡查节假日及周末,按规定进行封存并登记入库情况;

7.车辆责任人应注意查看车辆各类通行证,行驶证到期时间,及时提醒车辆调度员,调度员记录后,安排车辆年检,当班人员需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如未能按时办理车辆相关证件手续,所产生的违规费用,追究责任后,按责任大小承担一定比例或全额费用。

凡违反本办法造成行车事故及车辆损坏的,记入当月工作质量考核,并按责任大小扣除相应比例出车补贴,涉及解雇奖惩各项,均按人事处管理规定处理,不再另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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