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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约用水用电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0日 00:0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随着学校发展需要,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各种教学实验设施、设备及办公设备不断增多,而学校的水电设施则在不断老化,公共用水用电量随之增长,学校2011年、2012年公共水电费支出近600万元,由于学校财力有限,今年水电费学校只安排了400万元,目前超支严重。学校近年来虽加大力度对水电设施维修更新的投入,我处也在加大水电设施维修和教职工住户、商户水电费回收,但还需要各单位、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才能有效控制我校水电用量的增长。这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就“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为遏制水电支出的过快增涨,增强师生员工的节约意识,减少水电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提高办学效益,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就进一步做好水电节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学生寝室等场所按照国家规定尽量使用自然光。室内长时间(15分钟以上)无人或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及时关灯。各教室在白天上课时尽量少开灯或减少开灯时间,晚间自习根据自习学生人数逐步开放教室,并及时关灯。

二、节约空调用电。合理设置空调温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精神,室内气温高于32℃或低于5℃时使用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确需开空调时,提倡上午上班1小时后开启空调,中午、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三、节约办公用电。室内长时间(15分钟以上)无人或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用电设备。

四、节约用水。消防栓仅供消防灭火专用,除消防灭火外,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用水设施检查、维护,发现水管渗漏、爆裂,水龙头等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杜绝公用水资源的流失。

五、禁止在办公室、教室、学生寝室、值班室等场所使用电炊具、电厨具、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六、禁止将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等借用给学生做自习室,长时间使用空调。

特此通知

后勤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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