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与能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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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队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6:07 点击数:

 

1按照学校规定确定工程施工队,需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施工队并与施工队勘察现场。

2施工队报送结算(10万元以上)4个工作日内报送水电与能源管理科审查工程量、报送学校相关部分;(10万元以下)2个工作日内报送水电与能源管理科审查工程量、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3施工队报送结算(10万元以上)4个工作日内报送水电与能源管理科审查工程量、报送学校相关部分;(10万元以下)2个工作日内报送水电与能源管理科审查工程量、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4施工队需按照实际工程量制作预算书、结算书。水电与能源管理科工程管理人员需认真核查工程量、并详细列出工程量清单。

5工程验收过程需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开展,需认真核查工程量、并详细列出工程量清单,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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