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采用竞价方式选择成交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参加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明秀校区行政部门办公室维修工程;
1.2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
1.3建设概述:明秀校区鸿远楼、行政楼、工会楼、国培楼等办公室进行,墙皮修补,更换纱窗,更换玻璃,更换窗帘,修补瓷砖、更换风扇、照明、插座、开关、踢脚线等(具体查看维修需求表和预算书);
1.4工程上控价金额:91957.93元。
1.5项目现场踏勘时间:定于2025年11月28日到项目现场踏勘,有意向参与现场踏勘的竞价人请于2025年11月28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名。
1.6预算书获取方式:现场踏勘时签领。
1.7注意事项:参加竞价的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报价视为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如无重大变更,不进行项目增项签证,工程量按实结算。预算书含暂列金,仅可用于重大变更签证。
二、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2.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与我校及附属单位无经济纠纷;
2.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提交竞价书的地址及截止时间
3.1提交竞价书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行政楼513室后勤基建处工程科办公室;
3.2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3.3提交材料及方式:提供企业有效的下列材料①报价函;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③关于三年来无良征信、近三年来在参加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记录;④承诺书(对提交所有材料作出承诺,承诺相应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⑤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⑥两年内已结算的工程业绩及其他施工单位认为必须的资料文件;⑦各施工单位应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明秀校区行政部门办公室维修工程项目报名材料”,并注明参评施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上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①供应产提交的材料字迹不清晰容易引起歧义的,评审小组发起澄清程序后,施工单位放弃澄清或澄清材料依然不清晰的;②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③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未按规定签章的;④施工单位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四、评审方式及结果
4.1至递交材料截止时间,若施工单位少于3家,即本次项目作废标处理。若参评施工单位≧3家,评审小组将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开展评审活动;评审过程中,若施工单位资格要求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进入详评的施工单位少于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4.2各施工单位报送下浮系数,工程支付款项金额=工程产值*(1-下浮系数%)。
4.3由评审小组按各施工单位报价下浮系数后最终报价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并确定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为成交人;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施工单位业绩优劣集体决定并确定成交人。
4.4评审完成1天内在南宁师范大学后勤基建处网站进行结果公示。
五、公布媒介
1.南宁师范大学后勤基建处网站
https://hqc.nnnu.edu.cn/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771-3908061。
附件:1.明秀校区行政部门办公室维修需求表
2.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