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新的政策要求,特殊身份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认证材料,方可享受特殊补助待遇,即免费参保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
1、南宁市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的复印件,显示有该残疾人的姓名、残疾证号和残疾等级。三、四级残疾人员不属于重度残疾人员,需全额缴费。
2、南宁市低保对象:当年度当期低保审批表、低保证明,需包含参保学生的名字,并有民政部门(县市级包含县市级以上)印章。
3、南宁市低收入家庭:当年度内,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必须包含参保学生的名字,并有民政部门(县市级包含县市级以上)印章。
4、南宁市五保户。
5、南宁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6、南宁市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限乡、村级),独生子女材料:户口簿+独生子女证+身份证+学生证 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双女结扎户材料:计生服务手册+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 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退回,留复印件。
7、南宁市边境0---20公里家庭人员。
注意:以上7种特殊参保人员均需为南宁市户口(包括县、镇、乡、村),持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自行到明秀校区行政楼510室学校医保办单独办理(可以代办),不能和需要缴费的同学一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