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南宁师范大学校医院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00:00 点击数:

处方管理制度

1、门诊处方有效期

处方为开具当天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2、丢失底处的处理规定

患者若遗失底方,在补底方时必须持病历。严格按病历中记载的药品种类和剂量补方,原则上谁开谁补,但当事的医生不在时由卫生所领导安排,只能补与其原来的处方相同的底方。

3、遗失已交费处方的处理办法

⑴凡在我所就诊,并于交费后将处方丢失的患者,应持收据经所领导核实,由所领导指定医生重新开其处方。

⑵在挂失之前若药品被人领走,一切损失则由处方丢失者承担。

⑶办理时请患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及收据。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⑷药房要将此类处方单独保存,以备日后查找。

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登记备案,并将本人印模留样于药房。

2、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药品处方,遵照“毒、麻”剧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投七日量,中药汤剂投药为二日量。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园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有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所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所长、业务副所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药品管理制度

1、药房所储存药品,均由负责人根据日常诊疗药品消耗、预算计划,定期采购、减少积压,避免浪费,只能按处方配方,不得私自更改处方,不得私自取用。

2、药柜、药物种类,根据需要配置,并固定基数,定期补充。

3、定期清点、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及特殊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范。

4、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加锁专人保管,每日清点。

5、配方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量用法;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6、拆零调配的药品,务必保留原包装至该批次药品使用完,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液体制剂补充时,应坚持临用前现配的原则。

7、药品放置位置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各种药品和用具,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

8、室内药品做到排列有序、整齐划一、标签清楚、分类放置,保持室内清洁,非本所人员禁止入内,注意四防:防被盗、防遗失、防过期、防变质。

门诊换药质量管理标准

一、每日紫外线消毒二次,保持室内清洁、整齐、通风,桌椅、地面及用物每日消毒液擦试。

二、严格执行换药室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进入换药室应衣帽整齐、戴口罩,每次换药前手洗手,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三、清洁区、污染区有明显分界,用过物品需经初步浸泡消毒。

四、无菌物品消毒期不超过7天,无菌容器每周一消毒,无菌持物镊、缸、每日更换消毒,消毒液每晶更换。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原则做到无交叉感染。换药用品做到一人、一套、一用、一消。

门诊注射室质量管理标准

1、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必须健全,并严格执行。

2、药柜药品按原包装分类,统一编号,标签醒目。做到定数、定量。无变质、无过期,要符合药品管理法。

3、各种药品、稀液,启封时记录启封时间与阶段药物名称标于瓶签上。用后瓶口按无菌原则封盖好,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4、操作台上物品统一规格。摆放有序,做到五定,统一容器。各种消毒液每日换一次,无菌容器镊子,每周高压灭菌一次至二次,污染时随时更换。操作后的治疗盘随时用消毒液擦试,保持洁净。

5、一次性物品用后统一销毁处理。

6、注射室每周大清扫消毒一次,每日空气消毒不少于二次,每次一小时。

7、有严格的清洁区和污染区界线。清洁区标记位于操作台附近,污染区标记位于有菌物台架附近。

8、严格执行注射室规章制度,室内各种物品,药品有专人负责,有严格的交接记录,及时请领,保证供应。

9、严格各项无菌技术操作程序,技术熟练,掌握常用药物的作用,副作用、不良反应及配伍禁忌,做好三查七对。

10、各种注射执行“五一”制(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毁)。

首诊负责制度

一、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确保病员的生命安全,必须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

二、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我所及要求我所出诊的病员首诊的医师对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三、对就诊的病员,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应认真地进行门诊病历记录,经检诊后,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断处理困难应及时请相关医生会诊。

四、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病员移交接班医师,交班时首诊医师必须将病员面对面地交班,交班清楚,做好记录后方能离去。

五、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转诊治疗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负责决定是否护送,凡危重病员由首诊医师送医院。

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一、德医医风

1.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按时参加卫生所组织的医德医风教育,不准无故不参加。

2.工作时间一律穿工作衣,处置操作时戴口罩;衣帽、口罩必须保持清洁;在工作时间不戴首饰;不得穿白大衣、帽出卫生所去办事(抢救、出诊除外)。

3.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时间不串科室、不闲谈、不会客,不大声喧哗。

4.工作时间不得办私事,不能干私活。

5.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一般提前5分钟到岗,不得随意停诊或晚开诊,必须坚守岗位。

6.文明行医,礼貌待患者,对病人诊治细心,服务热情,杜绝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绝不许跟病人吵架。

7.坚持首诊负责制,不拒推病人。对危重病人力争就地抢救,抢救有困难时,转送上级医院,必要时由医护人员陪送。

8.遵守国家、学校所制定的各种法律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听从工作分配。

10.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各种检查医疗费必须按规定价格划价、收款,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

二、医疗质量

1.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均应按照岗位责任制及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必须严格遵守操作常规和执行查对制度,打针、抽血、处置、投药、划价、收款等都应认真做好查对,做到准确无误。

3.各种医疗护理文件必须按规定标准书写。处方、医生交班本、护士交班本、各种提检申请单、“四病”卡片、传染病卡片等,各级医护人员都必须认真书写,做到记录准时、准确。

4.教工、学生、本院职工及现金病人均应挂号就诊。医生要认真书写病志。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所内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相关的医疗质量控制要求,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现行制。恪守执业道德规范。

三、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卫生所制订的各项制度。

四、校医院负责人加强质量管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督察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性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1、预防保健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做好学生、教工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及保健,传染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2、大学生保健:应做好体检的组织、评价、统计总结工作。完成对学生食堂的卫生监督,建立学生保健网,培训保健员等项工作。

3、教工保健应做好体检的组织,疾病的统计,总结工作。加强对高血压病、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四病的管理和对教工的健康教育工作。

4、完成儿童计划免疫接种。

5、做好传染病管理,及时登记、投卡,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提出有力措施,做好防范工作,控制传播和蔓延。

6、注意积累资料,做好各类图表及统计工作。

预防传染病的工作制度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是各级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为了减少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加强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特制定如下传染病防治制度。

1.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

2.爱卫办和校园管理部门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校园教学区、生活区、食堂、厕所等区域有专人进行卫生管理,职责明确。定期采取灭蝇、灭蟑螂、灭鼠的措施。

3.校内饮食、饮水、服务行业人员按要求持健康证和上岗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预防传染病源进入学校,凡是处在传染病隔离期或恢复期的病人(如:伤寒、痢疾、流行性腮腺炎、水痘、传染性肝炎等)必须在隔离期满或治疗后经检验为正常,并有医生证明者才能进入学校上课。

5.加强健康教育宣传,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网页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师生传授针对性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

6.保护易感人群。在某些疾病流行季节,对易感者可采取一定防护措施,以防止感染。

7.指导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合理安排作息,加强体育锻炼。教室、宿舍经常开窗通风;不随地吐痰、擤鼻涕;咳嗽、喷嚏时用手帕掩口鼻;勤晒被、勤洗澡。

8.若发现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痛、腹泻等症状疑似传染病人,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9.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定期体检,体检发现传染病(如肺结核等)患者,及时隔离治疗。

10.一旦出现疫情,应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疫地消毒。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预案,有效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更多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