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为了规范水电维修耗材管理,节约经费开支,经学校领导同意,采用校内公开招标方式对我校水电维修耗材进行招标采购。
2、经学校后勤处、审计处、监察室等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三家供应商为中标人。
3、中标人与学校签订《广西师范学院水电常用维修材料定点采购合同》,所有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等所有相关服务按合同执行。
4、水电科按采购合同规定货物性能、品牌、规格、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对每次供货材料进行评价,以确保水电维修材料的质量。
水电与修缮科
2016年6月21日